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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林科院纪委“五一”廉洁提醒

发布时间:2023-04-28 发布人:张忱 审核人:张忱 来源:内蒙古林科院纪委 浏览次数:164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林科院纪委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就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守纪律规矩廉洁过节。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要求,筑牢思想防线,守好纪律红线。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值班、带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或脱岗、空岗;严禁酒驾、醉驾或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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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树立良好家风祥和过节。牢固树立道德高线,以“廉节”为契机,把好家庭“廉洁关”,做廉洁过节践行者,坚持以德兴家,弘扬廉洁家风,过一个清廉、文明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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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院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做到真抓严管、以身作则,强化自我约束,带头遵纪守法。全院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拒碰纪律红线,自觉规范“八小时之外”言行,筑牢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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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院纪委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

 

(以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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